再次声明
2014-4-2 15:06:52 点击:
致社会各界:
我公司(陕西比盈生态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)王吉祥同志私刻公章进行拓展业务,经公司发现后,已于8月25日被公司除名。与王吉祥产生的业务往来,均与公司无关!另外,我公司在全国各地均无分支机构,无授权个人或其他企事业单位,公司所有业务均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8号(汇豪大厦)办理。请广大客户知悉,谨防上当受骗。
以上信息请广大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,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帮助!
特此声明!
陕西比盈生态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2013年9月26日
再次声明 文章来源日期:2013年9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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